生态环境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监管与服务并重

作者:     发布日期: 2019-11-19     二维码分享

11月15日,全国工商联、生态环境部在河南省郑州市联合召开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交流推进会。

会上,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强调,各级工商联要加强支持服务,落实与中国民生银行战略合作协议,推进绿色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等省份工商联要引导企业通过超低排放、深度治理等环保改造手段,积极参与蓝天保卫战。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指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将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着力推进依法依规监管、减少审批许可、加强帮扶指导、完善环境政策、倾听企业诉求等重点举措,在营造公平环境、释放发展活力、提供技术服务、稳定信心预期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李干杰强调,要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企业关切诉求,发扬“店小二”精神,精准雪中送炭,用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方式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与工商联合作联动,健全工作机制,立足部门优势进一步深化合作,在环境信用、绩效评价、市场机制等方面开展更多探索创新。

据悉,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意见出台以来,各地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机制体系,营造绿色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首先,在对民营企业环境监管执法方面,实施差别化精细化监管执法,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减少执法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违法者依法惩处。对重点区域4.6万家重点企业按环保绩效水平进行分级管控,A级企业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减少减排措施,C级企业正常减排。

对于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资金不足等问题,生态环境部积极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2020年正式启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运营。

完成环境保护费改税,对低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实施减税优惠。发布从事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问题、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等公告,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环保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

推动加快完善和落实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完善付费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形成绿色发展的合理预期。以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为例,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可以享受每度1分钱的电价补贴、环境保护税收优惠、专项资金支持等,基本可以抵消超低排放改造增加的环保成本。

会上,内蒙古、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等5省(区)工商联、生态环境厅,中国民生银行和天能集团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全国工商联、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经济带、汾渭平原、珠三角等区域的19个省份工商联、生态环境厅(局)代表,全国工商联绿色发展委员会委员,部分民营企业代表,共近15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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